2017年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黔组通〔2014〕92号)和《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黔东南府发〔2013〕19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确定面向黔东南州内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8名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到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从事文字综合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简介
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为州人民政府正县级直属参公事业单位,为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培养输送人才的重要平台。主要承担文稿起草、调查研究等工作职责,为州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和咨询意见。
二、遴选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遴选工作程序及组织形式
(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在州第一纪工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下,由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目)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dn.gov.cn/)(“信息公开”栏目)。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在黔东南州内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管理登记或符合登记条件但尚未办理登记手续,并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
计算工作经往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工作人员长期不在岗以及未经州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抽借调(带薪学习、挂职锻炼等)到州直及以上部门(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能列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中央、省、州级单位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派出机构)、行政村(社区)工作的经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①选派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挂职、驻村帮扶等工作经历;
②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
③监狱劳教系统的县(市、区)及以下基层监、所等单位工作经历;
④非公有制企业及其他县(市、区)级及以下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可视为称职)。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表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含试用期已满但尚未办理正式任职手续的)或提任副科级及以上现任职务未满1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时)。
7、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时)。
8、由下级机关转任到上级机关(参公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时)。
9、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10、未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的。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州政府办公楼7楼708室)。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毕业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及2份复印件;
(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2份;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5张;
(5)报名承诺书原件2份。
(二)报名资格初审
考生须认真阅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遴选对象、遴选条件、报名考试程序等,以及《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具体条件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如实填写《黔东南州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和提交本人有关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
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照《实施方案》和遴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予以报名。报名结束后,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3:1,相应减少遴选计划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因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或调配手续,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州直单位遴选。对用人单位在公开遴选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