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基和常识的区别
贵阳分校常识判断研究院-赵丹
公共基础知识(以下简称公基)和常识常容易被人混淆,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解和区别:
一、 考查对象:
公基针对的对象主要是事业单位,而常识的对象主要是公务员考试。
另外,结合报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考试班的人群来说,报常识大部分为在校或者刚毕业大学生,而报公基班主要为具有一定社会经验的人群。
二、考查目的:报考
常识主要考查目的: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目的: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党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
前者更强调考查对知识运用的能力,而后者更注重考查对知识掌握的深度。
三、考查内容
表1 2010--2016年国考常识考情分析
2010--2016年国考常识考情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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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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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部分 |
法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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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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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3 |
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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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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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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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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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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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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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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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
4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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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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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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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律部分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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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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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中国特色 |
邓小平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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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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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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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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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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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
2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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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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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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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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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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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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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文 |
4 |
6 |
6 |
5 |
5 |
7 |
7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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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2 |
2 |
1 |
3 |
4 |
3 |
4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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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科技 |
7 |
6 |
8 |
5 |
7 |
3 |
6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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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政治 |
4 |
6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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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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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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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5 |
25 |
20 |
20 |
20 |
20 |
155 |
图1 2010--2016年国考常识考情分析
通过对近几年的国考往年部分的常识分析(见表1和图1 ),可知从2010年-2016年国考常识部分共有155道题,其中五个模块占有重要比例,生活科技比重达27%,紧接着为历史人文(26%),然后为法律(15%)和地理(12%)、时事政治(10%),而政治、经济和哲学在常识中所占比例很小,考虑到“考什么就学什么的原则”,所以建议考生在复习过程对知识点必须侧重复习,复习重点主要为生活科技、历史人物和法律,次重点为地理和时事政治。
同时,结合常识内容难度来看,常识难度较大,需要考生具备较扎实的常识功底,考虑考生情况,常识对考生来说是个短期内难快速提升的部分,需要考生长期的积累。
表2 2012--2015年贵阳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情分析
同样的,通过对近几年的事业单位往年部分的公基模块分析(见表2和图2 ),可知从2010年-2016年贵州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共有110道题,其中五个模块占有重要比例,法律比重达16%,紧接着为时事政治和公文(14%),然后为经济(13%)和事业单位(8%),由此可见,公基部分侧重于法律、时事政治、公文、经济和事业单位模块。另外,由图2可见,公基考查模块较多,大部分模块均有涉及,近几年来贵州事业单位考试题较乱,并不像常识题一样形式统一,往往在贵州公基中涉及大量的行测内容,由分析可知,公基考查的知识面较广。接下来,结合公基内容考试难度来看,公基难度适中,考试类型直接,转弯较少,因此公基对考生的知识功底要求一般,考虑考生情况,常识对考生来说是个短期内可以提升的部分。
总之,从形式来说,公务员常识题目数目较为稳定,由于贵州省事业单位考试组织机构过于繁杂, 《公共基础知识》形式不固定;难度来说,公务员常识比《公共基础知识》较小;侧重点来说,公务员偏向于识记以及知识运用能力,而《公共基础知识》倾向于对知识点的深度分析
四、常识和公基上课心得对比
常识上课心得:在经历了2017年省考高峰期之后,我对常识又有了新的认识,每个省考班中常识只有两天的课,而这个课对老师的要求比较高。因为常识老师在这两天时间中要讲完上上面分析的所有模块,因为每个版块的内容比较多,所以要求老师既要把控每个章节授课时间,又要把握每个章节的详略重点。但是就算在合理的安排课程前提下,一到下课时间,学生还是会向我们反应,授课内容较多又较快。每每这个时候,我们都只是苦笑,但还是会跟学生开玩笑说,我们常识不是坐火车而是坐飞天。这就是常识的授课特点:时间紧、任务重。虽然每上完一次课,我们都累得够呛,但是我们真的很希望能在每次课堂上把所知道的内容竟可能多的告诉学生,这就是我们每个常识老师的一点小心愿。
公基上课心得体会:公基课对授课老师的要求很高,要求老师要全方面的掌握知识,并且要深度的掌握知识,这样才能较好的把知识传授给学生。所以每次上课我都感觉自己知识量不足,总是感觉备课还要多下功夫。同时,我认为在上公基课过程中,我觉得法律知识很重要,因为事业单位考试中法律知识考察的知识点越来越多,越来越细,所以老师要补充的法律知识要及时更新,并且要关注社会的法律热点,或者最高法最近解释法律部分。虽然公基要求高,但是我觉得上公基课还是比较有趣的,因为每一次授课都是我成长的过程,我都能从学生身上学到很多知识点。
例题.贵阳市民吴某为其2岁女儿购买某品牌饼干,女儿吃后上吐下泻,住院半月才恢复健康,经质监部门鉴定,该品牌饼干属劣质食品,为此,吴某准备采取维权行动,吴某提出下列哪一项缺乏法律依据?( )
A.请贵州电视台《百姓关注》栏目曝光,并要求工商管理机关严肃查处
B.向出售该品牌饼干的超市索赔,或向生产该饼干的厂家索赔
C.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售该品牌饼干的超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D.直接提起仲裁,要求出售饼干的超市和生产厂家连带索赔吴某全家所受的精神损失
【考点】民法-侵权责任-无过错原则
【答案】D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规定,只有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的前提下才能够提起仲裁,仲裁只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在仲裁中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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