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全市考调所属事业单位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调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毕组通〔2015〕8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调配工作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毕组通〔2017〕36号),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并报市编委办核编、市委组织部同意,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8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委托,市人社局所属考试服务机构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服务。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简章、报名、考试、考察政审、公示、确定调动人员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考调职位详见《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毕节市各级机关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省级及以上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列为考调对象。
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报名时须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作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属现任(聘)职务(岗位)高于报考的职位(岗位)情况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作书面承诺“调入后服从调入单位的管理,岗位聘用、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思想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勤劳务实;
4.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5.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7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
7.往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截止到2017年7月,需有报考职位要求的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具有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期间的;
(三)因违纪违法受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四)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
(五)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的;
(六)新录(聘)用人员,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七)根据国家、省和市的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师范生、参加2014年及以后公务员招考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未满服务年限定向招录的政法干警和人民警察学员、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等;
(八)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九)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考调公告时间:2017年7月12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毕节就业与人才微信平台。
(二)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日-2017年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路劳动保障大楼十楼。
联系电话:0857-8222949、0857-8222297。
联系人:陈海、施为、陈瑶。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