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铜仁市党政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6人
为进一步优化铜仁市党政系统事业单位队伍结构,适应党政系统有关工作需要,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规定,铜仁市党政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拟专项招聘16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次招聘工作成立专项招聘领导小组。从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派人员组建铜仁市党政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以下简称“党政系统招聘办”)。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专项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铜仁市党政系统事业单位共拟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其中:铜仁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1名,碧江区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名,万山区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1名,玉屏县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1名,石阡县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 2名,印江县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名,思南县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3名,德江县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名,沿河县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附件1《铜仁市党政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专项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面向贵州省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3、选聘在我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及“事业单位就业见习计划”的人员(以下简称“项目服务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9年9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9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5周岁(1971年9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等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在职在编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7届毕业生和截止2017年9月4日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6、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