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凯里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凯里市金山乾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招聘工作,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专职工作人员45名,主要安排到各镇、街道(社区)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的。
(二)报考条件
1.户籍和主要居住地是应聘岗位所属辖区镇(街道)的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热爱并自愿从事禁毒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中师、中技),熟悉并掌握电脑基本操作;
6.共产党员、退伍军人、具有从事社区工作或禁毒工作经历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岗位说明和待遇
(一)管理及考核
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以镇(街道)为主、市禁毒办协助的双重管理模式;考核以市禁毒办为主、各镇(街道)配合按照工作任务进行统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用工协议退回劳务公司另行招聘。
(二)岗位说明
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1.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
2.制定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计划,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戒毒康复帮教;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戒毒康复知识辅导和法律援助;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就学、就业、就医援助;
3.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及家属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实施监护管理;
4.督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规定进行尿样检测;鼓励和动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接受戒毒药物维持治疗;
5.对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教育和告诫;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6.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请假外出,申请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或者提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变更申请的,按规定审核,及时报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7.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戒毒康复期满,提出评估意见,上报社区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再由公安机关作出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
8.做好各种台账、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协助公安民警将戒毒康复人员信息录入贵州省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和贵州省阳光工程信息采集系统;
9.按照市禁毒办、市公安局、各乡(镇、社区)的安排,完成禁毒预防教育、涉毒人员管控、涉毒人员排查、禁种铲毒、无毒创建、禁毒村(居)自治、无缝衔接等工作;
10.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待遇
经确定聘用的人员每月享受基本工资168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交通费100.00元,通讯费50.00元,绩效工资500.00元,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五险”(单位部分按照当年社保局规定的最低标准缴纳),市禁毒办考核合格后由凯里市金山乾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月发放。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11月30日。
2.报名地点:凯里市金山乾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凯里市金山大道80号凯里市公安局1楼办证大厅。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应聘,资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贴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的学历证明;
③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④填写《凯里市公开招聘禁毒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须提交本人的授权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3)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