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后勤保障工作人员1名。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身体健康;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学历),专业不限;
4.遵义市户籍;
5.年龄在21周岁以上(1996年12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9日及以后出生);
6.热爱驾驶工作,熟悉礼仪接待,熟练掌握驾驶技术,能吃苦耐劳;
7.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其他情形的。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