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抓好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黔人社厅通〔2017〕221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毕组通〔2017〕66号)等精神,结合百里杜鹃管理区实际,经百里杜鹃管理区编办核编、人社局核岗,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7〕778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百里杜鹃管理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百里杜鹃管理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1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定向招聘(普底乡、金坡乡、仁和乡、大水乡、黄泥乡、百纳乡、沙厂乡、鹏程管理区、戛木管理区)(以下简称“百里杜鹃所管辖乡<管理区>”)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村委会(农村社区)主任或副主任(不含挂职)的职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报考47-55职位的考生同时达到本职位相对应的其他报考条件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报考09职位的考生同时达到本职位相对应的其他报考条件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定向招聘百里杜鹃所管辖乡<管理区>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农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干部”)的职位,限截止2017年12月26日任职满一届以上的人员报考。
(六)定向招聘在百里杜鹃管理区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毕节市“千人计划志愿者”),截止2017年12月累计服务满2周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定向生及委培生;
(三)截止2017年12月26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四)截止2017年12月26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未满两年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五)截止2017 年12月26日尚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六)截止2017年12月26日在读的非2017届毕业生;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八)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九)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十)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十一)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十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三)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四)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