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施秉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医院长足发展储备人才,经研究,2018年上半年决定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祥见附件),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施秉县人民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详情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见职位表具体要求;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5.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在施秉县公立医院工作的临聘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 1 月 15日至2018年1月16日(工作日,早上08: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施秉县人民医院医务科。
要求: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5张;
(4)报考临床护理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母婴助产技术资格证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