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9号)精神,为做好我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确保招聘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应往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2.取得2018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30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见附表1),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特岗计划"部分实施县,"硕师计划"指标含在实施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幼儿园: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1)以高等师范院校(含师范类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含省教育厅同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美术、艺术及相关专业的应往届本、专科毕业生(相关专业是指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中本科是同一学科门类别,专科是同一学科大类的专业)。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第一阶段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第二阶段只招聘贵州省户籍考生。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黔南教育网(www.qnzjyj.gov.cn)查询相关各县(市)"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招聘信息。
在编教师(含2015、2016、2017年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教工程"、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招聘指标
2018年全州国家"特岗计划"指标602名(含"硕师计划"2名)、县"特岗计划"指标198名,安排在荔波县、瓮安县、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长顺县、惠水县、龙里县、三都县、福泉市10个县(市)。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表2。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为加强双语教育,民族自治县要根据当地农村学校对双语教学师资的需要,在小学岗位招聘面试内容中,可加试民族语言,并计入面试总成绩,是否加试和具体分值由涉及的民族自治县自行确定。
(五)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仅指县级"特岗计划")。"硕师计划"毕业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