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区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8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铜仁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铜教发〔2018〕6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碧江区招聘的初中和小学教师均为国家“特岗计划”,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
(二)区“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含师范类专科)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生。
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碧江区招聘的幼儿园教师为区“特岗计划”,具备下列户籍条件之一方可报名:①本人户籍属碧江区常住户口或本区户籍生源毕业生;②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是碧江区户籍且定居本区满三年以上;③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属中央、省驻铜仁城区国家单位或铜仁市直、区直国家单位正式干部职工;④本人户口迁入或挂靠本区亲属的,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五年以上;⑤外地人与本区人结婚的,其结婚证、户籍迁移时间须在2018年5月1日前。⑥父母户口常住碧江区,本人户口迁出的(因结婚迁出的除外)。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5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在编教师(含2015、2016和2017年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3、其他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录用的。
(四)加分
1、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山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通知》(铜府发[2014]12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幼教志愿者,在公办幼儿教师招考录用中享受总分加3分的待遇”,本次招聘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第一阶段面试和第二阶段笔试、面试总成绩中加3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关证件(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并填写统一格式的《铜仁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4),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于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总成绩中加分。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教工程”、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招聘指标
碧江区2018年“特岗计划” 招聘指标60名,其中国家级特岗初中教师18名,小学教师30名;区级特岗幼儿园教师12名,具体岗位招聘情况见《碧江区2018年“特岗计划”学科教师招聘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区“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我区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仅指区级“特岗计划”)。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