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8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9号)、《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教发〔2018〕6号)、《州教育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南教发〔2018〕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确保招聘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应往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幼儿园: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1)以高等师范院校(含师范类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含省教育厅同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美术、艺术及相关专业的应往届本、专科毕业生(相关专业是指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中本科是同一学科门类别,专科是同一学科大类的专业)。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第一阶段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第二阶段只招聘贵州省户籍考生。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黔南教育网(www.qnzjyj.gov.cn)查询相关福泉市“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招聘信息。
在编教师(含2015、2016、2017年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教工程”、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招聘指标
2018年,全市安排“特岗计划”指标6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30名;县“特岗计划”30名。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仅指县级“特岗计划”)。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再在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贵州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打印《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有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公众号gzs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5月26-28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5月30-3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福泉市教育局政工科(办公楼五楼)进行现场审核。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