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兴义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2018年兴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授课(试讲)、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8年兴义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其中:初中教师40人、小学教师78人、幼儿园教师80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人。详见《2018年兴义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报考兴义市教育局幼儿教师职位的学历放宽到中专、中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5.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学科(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报考特殊教育职位的须具有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上学科(专业)标注为“其他”的,依据考生毕业证书所示专业对应报考;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6月1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一)。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仍在岗(含2018年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统一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由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的职位计划在笔试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6月13日
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00
3.报名地点:兴义市老年活动中心(兴义市黄草街道办北门社区一组)。
4.报名费:100.00元/人。
5.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1)发放时间:2018年6月28日至6月29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发放地点:兴义市教育局政工股。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收据领取。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