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安顺市实验学校章程》和《安顺市民族中学、安顺市实验学校法人治理管理办法》,结合我校编制及岗位缺额情况,我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成立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监察小组,具体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考试程序、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1.公开招聘初中生物教师1名;
2.公开招聘小学数学教师1名;
3.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名。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全日制应往届专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安顺市实验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岁(2000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限内或者曾受处分未被撤消处分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在岗在编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期限内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公告
招聘简章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安顺教育网和安顺市实验学校网站公布,公布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7月2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