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7〕41号)、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党办发〔2018〕15号)中:“2013年前选聘到村任职项目(含“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高校毕业生,目前仍在岗服务且往年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考核认定后,可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规定,结合《清镇市考核聘用2013年前选聘到村任职项目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分别对陈义满、邹贵虎、王国才、全昌燕、刘菊五名“村官”(含一村一大)进行考察,到上述五名同志所服务的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及部分村民代表进行访谈,经查阅以上五名同志人事档案、审查政审材料,全部政审合格,体检全部合格。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拟聘用邹贵虎同志到犁倭镇事业单位工作,全昌燕到暗流镇事业单位工作,刘菊到新店镇事业单位工作,陈义满同志到流长乡事业单位工作,王国才同志到麦格乡事业单位工作,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采取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人应用真实姓名、身份和联系地址,反映内容中的时间、地点、经过、证人、证据等事实要清楚或基本清楚。
凡借公示之机捏造事实诬陷诽谤他人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 示 期: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6日
联系人:王典军杨宇
联系电话:0851-82774563 监督电话:0851—82523245
原标题:清镇市关于拟聘用邹贵虎等五名同志到乡(镇)事业 单位工作的公示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9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