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县城移民安置点等中小学校(园)教师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县城移民搬迁安置点等中小学校(园)教师的紧缺问题,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拟从全县乡镇中小学教师内公开考试遴选一批教师补充到县城移民安置点等中小学校(园)。现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根据《中共务川自治县委办公室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印发务川自治县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务党办发〔201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遴选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师德师风和实际能力;
3.坚持立足县情,优化师资配置的原则;
4.坚持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坚持终身学习的原则。
二、公开遴选教师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补充县城区学校教师共35名。其中:第四小学10名、大坪街道中心完小10名、县中心幼儿园10名、县奉贤幼儿园5名(相关学科见下表)。
项目
|
小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幼儿园
|
备注
|
第四小学
|
10
|
4
|
5
|
1
|
|
|
大坪街道中心完小
|
10
|
5
|
3
|
2
|
|
|
县中心幼儿园
|
10
|
|
|
|
10
|
|
县奉贤幼儿园
|
5
|
|
|
|
5
|
|
合计
|
35
|
9
|
8
|
3
|
15
|
|
三、报考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务川自治县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六不准”》,身体健康。
(一)年龄条件:报考小学学科岗位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的我县正式在职在编教师;报考幼儿园岗位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的我县正式在职在编教师。
(二)工龄条件:报考小学学科岗位为4年及以上(2015年9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正式在职在编教师;报考幼儿园岗位为3年及以上(2016年9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正式在职在编教师。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四)报考者对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所报考学科小学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近三学年(即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2018-2019学年,下同)中有一学年及以上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处于本校同级同类学科平均分及以上(若某校只有1个班的,则达该乡镇同级同学科平均分及以上)。
2.报考幼儿园岗位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近三学年中有一学年及以上实际从事幼儿园岗位相关工作。
(五)下列人员不准报考
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遴选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遴选领导小组将取消报考资格。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
2.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师德师风表现较差,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务川自治县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六不准”》的;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不服从职称评聘有关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