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试行)》(威党发〔2014〕2号)文件精神,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9年第六次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9年7月25日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定,2019年9月4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威宁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教师,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12名教师,具体岗位、专业及要求见《威宁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设置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1年10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考所有岗位均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加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相关证件〈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详见《岗位表》;
(五)学历、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19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止2019年10月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四)截止2019年10月8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
(五)截止2019年10月8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截止2019年10月8日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八)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九)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一)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二)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gzweining.gov.cn)发布公开招聘简章。公告时间从2019年9月23日到2019年10月7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10日8:30-17:30。
2.报名地点: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威宁自治县海边街道明珠大道草海商贸城对面)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考试考务费:100元,现场收取。
5.报名所需材料
(1)威宁自治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6张。
(4)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需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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