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围绕脱贫攻坚引进紧缺急需人才,为我市打赢“113攻坚战”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毕府办通〔2015〕5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颜勇(党委书记)
杨永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肖朝荣、黎梅、王景舟、汤应洪
成员:徐贵祥、李大权、薛永胜、张涛、杨帆、肖维军
领导小组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市监委第十监察组、市人才办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处,由徐贵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涛、杨帆、肖维军为办公室成员,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符合《毕节市2019年度‘脱贫攻坚专项引才’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的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学历学位。
6.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7.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8.毕节市内(含威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19年度‘脱贫攻坚专项引才’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编辑:moxingt)